近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我省每个县(市、区)将至少选择1所县级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提高县级医院等级水平、服务能力,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持可持续发展,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实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城,预防在基层”的目标。
《实施意见》中规定,县级医院要100%开展预约诊疗工作,100%开展便民门诊、双休日门诊、节假日门诊。拓展门诊手术、日间手术。能在门诊做的手术尽量不住院,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提高床位使用效率。
同时,控制医药费用上涨过快,规范医师处方行为,合理使用抗生素,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覆盖90%的县级医院。县级医院将公布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各医疗机构质量安全、费用和效率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