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青羊区实施城乡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100%。
据了解,凡参加了社保的市民,到生小孩时都会有社保的保障。自2009年以来,青羊区就开始实施城乡居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将涉农街道及低保弱势群众也纳入了保障范围。按照财政部、卫生部以及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青羊区制定了全区城乡居民孕产妇住院反面补助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扩大了住院分娩补助对象,将城市贫困孕产妇也纳入到补助队列。凡是青羊区户籍,并在取得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居民和城市困难家庭居民(低保户)孕产妇,均可享受400元财政补助,2012年青羊区又将这一补助上调为450元/人。据统计,自该项目实施以来,青羊区共补助1453人,合计金额590500元,连续四年实现了全区城乡居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