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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召开疾控机构规范化建设评审标准专家论证会

点击数:1581│更新时间:2012-07-16 20:08:45│【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按照省卫生厅有关要求,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疾控机构规范化建设评审标准撰写,经过全中心共同努力,现已完成市、县两级评审标准的撰写工作。为进一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评审标准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和体系化,使评审标准更加完善、操作性更强,按照省卫生厅疾控处领导的要求,我中心于2012年6月14—16日在双流棠湖宾馆举办了四川省疾控机构规范化建设评审标准专家论证会。会议由中心业务处组织召开,会议特别邀请成都市、德阳市、自贡市、彭州市、绵竹市、泸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领导参加,省卫生厅疾控处领导、中心领导、各相关处所负责人和撰写人约40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省卫生厅疾控处谢仁兴副处长主持,疾控处肖玉明副处长首先就本项工作开展的背景、目的和意义进行了介绍。按照会议安排,省疾控中心毛素玲副主任介绍了《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等级评审管理办法》(讨论稿)和《四川省疾控机构规范化评审细则(试行)》,随后到会领导和专家针对该项工作开展的必要性、如何推动该项工作、评审方式、评审职责划分、评审结果的应用、评审等级划分、专家委员会的职责、评审细则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的交流讨论。
   

  通过交流讨论,会议明确了四川省疾控机构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审参照医疗机构“三级5等”的分级;市(州)级和县(市、区)级共用一个评审细则;评审方式目前采用规划制;二级甲等以上由省级专家委员会评审,其余由市(州)组成专家委员会评审。
   

  讨论结束后,省卫生厅疾控处李玉强处长进行了会议总结,他认为本次会议的及时召开是十分必要的,通过会议讨论交流,大家对评审工作的开展达成了初步一致意见,意义十分重大;他同时强调,四川省开展的疾控机构规范化健身等级评审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也属率先开展,该项工作得到了卫生部疾控局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同时开展等级评审工作对我省疾控机构的健康、持续发展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最后,他还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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