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基层社区

纳溪区护国镇卫生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宣传

点击数:446│更新时间:2017-07-12 07:49:03│【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正式实施,结合泸州市纳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法律四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卫生院于7月8日在叙蓬溪社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护国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认真热情的解答群众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相关问题,并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同时提供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的宣讲和健康知识的咨询。
      据悉,为营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宣传浓厚氛围,纳溪区卫计局要求各医院、各村卫生室采取制作宣传栏、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积极宣传中医药法的目的、意义和内容,使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费婷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