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荣县人民医院与40余家药品、器械、耗材供应商签订《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签约现场,医院相关负责人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医院药品、器械、耗材的采购流程,并对购销双方的职业行为规范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在随后现场签订的《廉洁购销合同》中,双方明确规定了在购销业务活动中必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医院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回扣、好处,不得接受供应商提供的免费旅游或其他服务;药品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医务人员促销药品,干扰医务人员正常的临床用药;所有销售商不得以宴请、高消费娱乐等手段影响医院对购买医用耗材的选择权。
作为该院坚决抵制医疗器械、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实现廉洁从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购销双方签订《廉洁购销合同》为有效防止商业贿赂,构建廉洁购销环境提供了保障。(谢姝毅 郑新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