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优化《补偿方案》。紧扣“保障适度、基金安全、惠民利民”总体目标,认真、深度分析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基金运行现状,客观研判运行风险,突出“保大病兼顾受益面”导向,加大重病、大病保障力度,实行住院、门诊“双头保障”,有效遏制因病(大病)致贫。同时通过优化补偿比例、杠杆调控等方式切实拓展新农合惠民制度覆盖面和受益面,确保基金在安全运行的前提下让参合群众最大程度得实惠。
二是优化补偿流程。加大新农合政策及补偿流程宣传引导,全面推行网络刷卡即时结报、区内垫付结报、短信报账、打卡直发等惠民便民举措,切实减少不必要的补偿环节,缩短补偿款兑付周期,降低报账成本。
三是优化服务手段提能力。定期举办补偿业务专题讲座、“轮岗服务”、“老带新”等方式,全面提升经办能力,要求经办人员做到认真接听每个咨询电话,热情接待每位来访对象,耐心准确解答每项政策,及时为群众报销每笔费用,确保政策解答“一口清”、业务操作“快、细、精”。四是优化监管措施促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实行严格的动态监管,全面推行“六制一报”(准入、公示、考核、回访、督〈稽〉查、协议承诺制,信息反馈通报),切实增强定点医疗机构主动控费意识、“规范执业”意识和优质服务意识,有效遏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参合群众生病就医“服务优、负担轻、受益广”。
2013年1—4月,全区新农合共补偿229118人次,补偿费用1991.89万元,补偿受益面达108.9%。其中参合农民住院7481人次,补偿费用为1562.13万元;普通门诊医药费用补偿55437人次,补偿费用为316.16万元;一般诊疗费补偿166200人次,补偿费用为11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