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用三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今冬明春传染病防治暨公共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以学校、人流量集聚的美发店、商场、住宿店为主,重点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保健室、校医室设置情况以及落实学生宿舍、传染病疫情报告、学校结核病防控、新生入学及教职工体检、消毒隔离、病愈返校管理等情况;公共场所空气通风以及公共用品、公共用具清洗消毒、卫生信息公示等情况。截至目前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77家,公共场所69家,出具监督意见书135份。对问题突出的3家理发店、4家商场、1家住宿场所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共处罚款4400元。(郑新炜 庄颖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