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3年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省级评审工作圆满结束
点击数:1361│更新时间:2013-06-27 07:36:28│【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按照卫生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成都市青白江区等13个县(区)政府申请,5月20日-6月25日,省卫生厅组织4个专家组,采取查资料、看现场、听汇报的方式,对开展创建工作的13个县(区)进行了全面考评。
通过对示范区7大类24项指标的严格评审,专家组认为,青白江区等13个县(区)在创建工作中,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出良好的慢性病防控支持性环境。参与创建的县(区)在保障措施、社区诊断、疾病监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患者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达到了“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标准。省卫生厅将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考评中,专家组还针对13个县(区)创建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慢性病防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健全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抓好示范区的巩固和推广工作,以创建示范区带动慢性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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