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锻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纪检监察铁军的要求,狠抓内部监督,5月29日,新都中心卫生院由院纪检委员刘金锋同志组织院内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共成都市新都区纪委《关于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典型案件》的通报(新都纪发[2018]35号)文件,通过学习,与会人员深刻认识到,身为区纪委监委纪检干部马有维醉酒驾驶机动车触犯国家刑法规定构成犯罪,开除学籍、撤职处分,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从此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守党纪国法,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理念,加强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毫不放松自身的教育、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