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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年内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点击数:15452│更新时间:2018-07-26 09:11:18│【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四川省发改、卫生、人社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今年内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实行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该省将同步建立补偿新机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公立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总体不增加。
     据悉,该省将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基本要求,以2017年度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总额为基数,固化测算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并原则上按照9∶1的比例进行补偿。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收入的90%,通过调整现行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补偿。重点提高受取消耗材加成影响大的、价格偏低的诊疗、病理、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总体上保持公立医疗机构人均费用水平相对稳定。另外10%,通过医疗机构加强管理降低成本自行消化。
     3部门要求,调增的医疗服务项目中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要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通过医保控费促进医疗机构主动降低采购价格,促进合理治疗、合理使用医用耗材。公立医院医用耗材零加成后,各地将组织开展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肃查处医疗价格举报投诉,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
      2016年,四川省启动实施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降低药品耗材费用、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四同步”改革。按照四川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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