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完善卫生职称制度的意见》 全面深入推进我省卫生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意见》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健康四川建设战略安排部署,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要求,以健全评价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为抓手,形成以医德医风和能力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的人才评价机制,构建以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更趋合理,能力素质不断提高为总体目标的职称评价体系。
进一步扩大
基层卫生中、高级级职称适用范围
《意见》进一步扩大了基层卫生中、高级级职称适用范围,扩大到全省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成都市所辖区的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推行分级分类评价
《意见》强调,职称评审要以德为先,弄虚作假行为一票否决。
推行分级分类评价,根据功能定位、专业特点和医疗卫生机构类别,建立分级分类评价体系。
下放卫生职称评审权
《意见》要求,在评价机制上,运用面试答辩、业绩展示和实践操作等手段,彰显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开展下放卫生职称评审权试点工作,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省人民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和地区将首批获得部分卫生职称评审权。
强化服务基层导向
《意见》指出,要强化服务基层导向,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副高级职称前,要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1年;晋升正高级职称前,要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3个月,作为职称评定的必要条件,没有达到要求的,取消其职称晋升资格。
参加援藏、援彝、贫困地区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等驻点服务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的,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卫生职称。
综合帮扶凉山州脱贫攻坚工作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三年帮扶期满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提前两年直接申报晋升高一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论文、进修学习、理论考试不做要求。
评价使用机制更灵活
《意见》提出,在评价使用机制上,原则上沿用评聘分开的模式,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合理有序流动。
但实行自主评审试点的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评审,实行评聘结合,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下一步
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中医药局将进一步探索适应新时代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的职称政策,充分发挥职称的指挥棒作用,促进全省卫生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