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165家被批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项目的医院名单,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成都军区总医院、成都军区第452医院榜上有名。
开展人体器官移植项目必须经过审批,此前,上述4家医院已获得开展器官移植项目批准。经过发展,这4家医院的器官移植技术已十分成熟,肾移植、肝移植等手术后5年成活率均达90%以上。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内容,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可进行肝脏移植、肾脏移植、心脏移植、肺脏移植、胰腺移植、小肠移植项目;四川省人民医院可开展肝脏移植、肾脏移植、胰腺移植、小肠移植项目;成都军区总医院可开展肾脏移植项目;成都军区第452医院可开展肾脏移植项目。(四川日报记者 任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