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提高法律意识,预防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切实贯彻国务院新颁布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金堂县第三人民医院于2018年10月11日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培训主题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实施暨并行的新要求,由本院法律顾问米仁金律师主讲,医院全体医护人员参加了培训。
米律师就该法规出台历史背景,对医疗机构、医院管理人员、医务人员等提出的明确要求及法律责任进行了讲解,重点阐述了伪造病历、不及时书写病历、医疗替代方案不明确告知以及拒绝病例复印或全复印等可能存在的医疗风险及法律责任。副院长罗加龙在会上要求全体医务人员要增强法制纪律意识,依法行医,科室要依法规范各项制度;依法优化工作流程;依法执行操作规程,要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医院、医务人员、患者的权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通过此次培训,对于提高了该院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正确应对医疗纠纷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