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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各级红会将建新闻发言人制度

点击数:1349│更新时间:2013-09-23 07:27:01│【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要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各级红十字会将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意见》指出,各级红会要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要通过加大对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投入和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等,提高红会的社会公信力。要做到资金募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分配使用等捐赠信息公开透明,按照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同时,《意见》要求建立红十字会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对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在依法履行职责方面,《意见》规定,各地要把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纳入当地应急救援体系统筹建设。红会使用捐赠资金开展人道救助工作所产生的实际成本,可从捐赠资金中据实列支,并向社会公开,捐赠资金不得用于在编人员及机构的经费支出。
      在选人用人方面,《意见》支持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充实红会管理队伍,通过招聘项目人员等方式充实专业对口人才队伍。下级红会主要专职负责人的任免提名,要听取上一级红会的意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红会实施等方式,支持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力争到“十二五”末,参加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训的人数达到全省总人口的1.5%以上。
     根据《意见》内容,红会将依法开展遗体、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省红十字会将设立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为捐受双方提供必要的人道救助。
                                           华西都市报 记者 李媛莉 实习生 郑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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