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勇军副院长和胡荷副院长在分别传达了绵阳市和盐亭县关于做好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会议精神。会议决定:1、医院与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统一步调,于2013年10月1日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2、遵照绵市发改收费(2013)738号文件精神,调整门诊诊查费、中医辨证论治、住院诊查费、住院护理费等费用。3、药械科负责整理取消药品加成品种;财务科负责与软件公司联系,于9月30日下班后统一对药品和部分收费项目进行调整,同时收费室做好门诊就诊者的解释工作;医务科负责对临床医务人员及患方进行政策解读,配合财务科核对医生职称等信息;宣教科利用医院网站、展板等平台,负责做好此次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工作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