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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局要求严查中药材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点击数:1934│更新时间:2012-07-27 09:07:18│【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26日电(记者胡浩)记者26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中药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严厉查处中药生产经营各环节存在的制假售假、掺杂掺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中药材产量与需求矛盾加剧,中药生产流通领域制假售假现象有所抬头。一些中药生产经营企业降低要求,放任不规范行为,为制假售假提供方便,甚至直接参与违法活动,严重干扰中药生产经营秩序,直接影响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针对这一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通知要求,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企业应保证其使用的中药材来源、产地稳定,推进中药材基地建设,积极引导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加强对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农药残留、黄曲霉毒素等安全性指标的检测和控制,切实保证中药材质量和安全。同时,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严把质量检验关,确保药品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监管部门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使用增重染色、被污染或提取过的假劣中药材及饮片投料生产,非法使用中药提取物替代中药材投料生产;偷工减料、不按处方投料、不按规定进行前处理、违反生产工艺生产、不按规定检验;将提取药渣废料销售给不法分子,导致药渣回流药品市场;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购进、销售和使用增重、染色、被污染的中药材和提取过的其他假劣中药饮片;擅自加工药材冒充中药饮片销售;出租出借证照,虚开票据;与“黑窝点”相互勾结制假售假;从非法渠道购买中药饮片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对中药材制售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发现与“黑窝点”勾结制假售假的,要深挖严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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