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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人民医院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全面推行“感恩回馈活动”

点击数:261│更新时间:2021-07-05 16:22:29│【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为全面深化党史学习教育,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渠县人民医院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知党史、感党恩、办实事”感恩活动。 

                  
    百年恰是风华正茂,中国共产党100年的奋斗史,中华人民共和国70多年的建设史,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史,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顽强拼搏、不懈奋斗,涌现了一大批视死如归的革命烈士、一大批顽强奋斗的英雄人物、一大批忘我奉献的先进模范,形成了一系列伟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的成长史,就是中国近现代的一部血泪史,一寸山河一寸血,血泪之上成就不屈之魂,枯骨之上造就不朽之功。
   在建党百年之际,为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立足本职岗位,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感恩回馈革命先贤、英雄人物、先进模范等为中华民族建设、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医院面向社会开展“知党史、感党恩、办实事”感恩回馈活动。
   近三年来,受到县委、县政府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在县医院就诊期间,对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病例实行报销后再减免。
   减免标准分4级。第4级,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减免医保报账后剩余医疗费用30%;第3级,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减免医保报账后剩余医疗费用50%;第2级,受省委、省政府及其国家部委表彰的,减免医保报账后剩余医疗费用70%;第1级,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予以减免医保报账后余下所有医疗费用。
   在活动开展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资金流向,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将严厉打击弄虚作假,骗取活动资金的行为及现象,确保活动的真实性、廉洁性和有效性。(医师报陈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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