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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医科普】出了意外,必须要等“120”到才能搬动病人吗?

点击数:628│更新时间:2021-12-21 11:14:24│【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近日,犍为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医护人员出诊遇到一件让人非常痛心的事:一位大爷与同伴砍树时被倒下的大树砸伤,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伤者双腿弯曲、俯卧位、头朝下埋在土里,立即将伤者翻身抬到空地,伤者面色青紫已无生命体征。死亡原因考虑严重头胸腹损伤?窒息?
   为什么说非常痛心呢?因为伤者在现场趴了一个多小时都没人去翻动一下,而且大树倒下后未压在伤者身上,就算力气不大的人都可以将他翻动,保持呼吸道通畅。是否大树砸伤导致伤者立即死亡不详,但那个姿势不去改变他很难存活。

   2014年冬天,石溪路段发生一场车祸,搭乘摩托车的女士被甩飞在斜坡上,围巾被树桩挂着,紧紧勒住脖子,也是“120”到达现场后确认死亡。 
   2018年,213国道车祸现场,一伤者俯卧躺在公路旁的水沟里,刚好水没过面部,无人将他翻身,“120”到达现场后确认死亡。
   2020年,五犍沐车祸现场,本来第一场事故是轻微伤,但是伤者不愿意撤离到安全地带,导致二次事故,伤者当场昏迷。
    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急诊科医护人员出诊时听到最多的一句就是:“不要动他,让医生来搬”。甚至还有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后都不让搬动的情况,要等警察看了才能动。其实救人要紧,想要保留现场拍照就可以了嘛。很多人是认为自己没有专业的救援知识,怕对伤者造成二次伤害;有的确实也怕做了好事反被别人讹上。那么哪些情况能搬,哪些情况不能搬呢?
    可以搬动的情况:

   患者一旦危及生命的时候,例如:出血不止、呼吸不畅、气体中毒。遇到这些情况,应该首先给予包扎止血,解开领口或翻身保持呼吸道通畅;气体中毒的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清新的地方,有条件及时送往医院或等待120的到来,必要时进行心肺复苏。遇到车流量大而病情较轻时,应先将患者转移到安全地带,防止二次事故发生。不用担心警察叔叔不好鉴定责任,现在到处都有监控,汽车有行车记录仪,都没有的情况下拍取现场照片后移动患者也是可以的。 


    哪种情况不能搬呢

   患者意识清醒但是经过撞击或摔伤后自诉:脖子痛、颈椎有损伤、腰背痛下肢发麻、无知觉、有严重骨折,这种情况就需要等待专业的救援人员对患者进行固定后再搬动。
   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将患者转移到单架或交通工具上转移到医院,那么有哪些搬运的方法呢?

 
一人搬运法:
   1、扶行法:适宜清醒伤病者。没有骨折,伤势不重,能自己行走的伤病者。方法:救护者站在身旁,将其一侧上肢绕过救护者颈部,用手抓住伤病者的手,另一只手绕到伤病者背后,搀扶行走。
   2、背负法:适用老幼、体轻、清醒的伤病者。方法:救护者朝向伤病者蹲下,让伤员将双臂从救护员肩上伸到胸前,两手紧握。救护员抓住伤病者大腿,慢慢站起来。如有上、下肢、脊柱骨折者不能用此法。
   3、爬行法:适用于清醒或昏迷伤者,在狭窄空间或浓烟环境下。 
   4、抱持法:适于年幼伤病者、体轻者、没有骨折、伤势不重,是短距离搬运的最佳方法。方法:救护者蹲在伤者的一侧,面向伤员,一只手放在伤病者的大腿下,另一只手绕到伤病者的背后,将其轻轻抱起。如有脊柱或大腿骨折禁用此法。

二人搬运法:
   1、轿扛式:适用清醒伤病者。方法:两名救护者面对面各自用右手握住自己的左手手腕,再用左手握住对方的右手手腕,然后蹲下,让伤病者两上肢分别放到两名救护者的颈后,再坐到相互握紧的手上,两名救护者同时站起,行走时同时迈出外侧的腿,保持步调一致。
   2、双人拉车式:适于意识不清的伤病者。方法:将伤病者移上椅子、担架或在狭窄的地方搬运伤者。两名救护者,一人站在伤病者的背后将两手从伤病者的腋下插入,把伤病者两前臂交叉于胸前,再抓住伤病者的手腕,把伤病者报在怀里,另一人反身站在伤病者两腿中间将伤病者两腿抬起,两名救护者一前一后的行走。
三人搬运法:
   三人平托式:适用于脊柱骨折的伤者。方法:两名救护者站在伤病者的一侧,分别在肩、腰、臀部、膝部,第三名救护者可站在同侧伤病者的臀部,两臂伸向伤员臀下,三名救护者同时单膝跪地,分别抱住伤病者肩、后背、臀、膝部,然后同时站立抬起伤病者。

多人搬运法:

   伤者两侧各站数人,间隔平均,手掌向上,用手臂的力量,共同将伤者抬起。
   学习了这么多方法,大家还会害怕去搬运病人吗,希望大家能在紧急情况下伸出援助之手,说不定就能救人一命。 (李婷婷、胡春梅、医师报陈远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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