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导全省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基层卫生监督员的执法行为,5月29日,省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选拔地市级首席卫生监督员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162号)(以下简称《通知》),将于近期启动地市级首席卫生监督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
《通知》明确首席卫生监督员作为相关专业的资深人员,承担不同领域卫生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能力培训、社会咨询、宣传教育等任务。按照《规划》选定食品安全标准、职业和放射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与院感监督、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卫生监督稽查8个专业建立首席卫生监督员制度。候选人应为业务骨干,由各市(州)卫生局在辖区内卫生监督机构中遴选产生,经省卫计委组织培训、考核,每个市(州)每个专业选拔成绩最优者1名聘用为首席卫生监督员,每年进行考核维护。
首席卫生监督员制度的建立是我省完善卫生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发挥专业领域优秀人才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我省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推动卫生监督工作全面发展。选拔完成后,6月底将启动本年度候选人首轮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