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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计生家庭保险项目试点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参保

点击数:1567│更新时间:2014-09-09 08:12:13│【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9月3日,成都市人口计生委公布了今年成都开展计生家庭保险项目试点的情况。该项目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参保,以“计生家庭综合保险”为代表模式,目前已赔付2415例、赔付金额299.65万元,增强了计生家庭抗风险能力。

  今年,成都市计划生育协会在全市开展计生家庭保险项目试点。该项目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参保,由群众自愿与保险公司签订购买保险协议书,签订自愿委托财政所,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划转保险公司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费协议书。独生子女家庭发生意外伤害时,由保险公司赔付。
  据介绍,“计生家庭综合保险”每份保费60元,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死亡、伤残、住院等进行赔付。独生子女家庭成员发生意外伤害,按死亡1万元、伤残分等级最高1万元的标准赔付;住院在社保按规定报销后余下部分(除自费药外),最高可报销80%,全家3人最高可赔付5000元。未发生意外伤害的,不退保费本金。(四川日报  记者 刘宇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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