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隆昌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孝明带领局综合监管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药事专家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于2023年6月对隆昌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药物管理和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半年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通过查看现场、查阅档案资料、随访患者,抽查村卫生室等方法,对全市5家市级医疗机构、11家镇中心卫生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查了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药物储备和使用管理、精麻药品管理等工作。
下一步,该市将对此次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医疗机构针对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认真整改,全力提高药品保障能力,确保医疗惠民政策落地落实。(来源:隆昌市卫生健康局;推送:医师报陈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