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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医院试点法人治理结构: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

点击数:1171│更新时间:2012-08-23 10:10:05│【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新华网北京8月22日电(记者李亚红)北京市医院管理局22日称,北京友谊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开始试点法人治理运行机制,通过实行理事会制度、执行院长负责制和监事会制度,实现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从而避免过去院长“一支笔”决定一切的做法。

  在北京市医管局22日举行的医院法人治理运行机制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卫生局局长兼医管局局长方来英说,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模式的改革,将带来医院领导体制、管理模式、运行机制的变革,进一步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提升公立医院发展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北京朝阳医院和北京友谊医院分别在7月5日、7月16日成立了理事会,医院理事长和执行院长都已上任,理事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方来英说,医院理事会负责医院的改革与发展,制定医院发展计划和财务、人事等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可以对医院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等事项进行决策。医院执行院长负责执行理事会决议,主持医院运营管理工作等。北京市医管局正筹建监事会,将尽快向试点医院派驻监事,对医院管理和院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医院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的行使者理事会、执行院长、监事会分工明确,既相互协作又相互制衡。

  北京市医管局副局长毛羽说,理事会模式下的医院管理与以前相比,厘清了各方的管理责任和边界,也能够避免过去院长“一支笔”决定一切的做法。北京朝阳医院执行院长陈勇说,过去的院长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在日常经营管理中,他既是决策者,也是经营者、执行者。现今执行院长的职责就是执行理事会决策的方向、框架、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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