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县域卫生

泸州市卫计委出台文件规范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点击数:1080│更新时间:2014-12-10 08:56:07│【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近日,泸州市卫计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规定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比例,控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门、急诊静脉抗菌药物处方的比例。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相关工作的实施和指导,基层和民营医疗机构要明确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明 确 规 定各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通知》指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同级民营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不超过40DDD。门诊(含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门诊(含急诊)静脉用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10%。
  村卫生室(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个体诊所,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
  脉输注活动时,应当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经核准后,静脉用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也不超过10%。
  同时,《通知》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包括精神病(含所有心理卫生疾病)医院,门诊和急诊静脉用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也作了严格要求。民营医疗机构参照同级同类医疗机构相应指标管理。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门诊静脉用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大多在10%以内,只有妇女儿童医院儿科门诊静脉用抗菌药物处方比例稍大,但也不超过15%。而急诊静脉用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上,除了肿瘤医院肿瘤专科和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其他医疗机构以及相应科室,均不超过20%—30%。
相 关 案 例市民:孩子感冒输液量越来越大
  每到冬天,江阳区的李女士总是提心吊胆,因为儿子身体较差,一不小心就会感冒,一旦感冒,都得去医院输液几天。“第一次给儿子输液是在他一岁的时候,当时因为要带他出远门,想到输液好得快。”
  结果,后来每次李女士的儿子感冒,打针就没有作用了,必须要输液,而且液体用量越来越大。“现在儿子已经5岁了,但是感冒后还是必须到医院输液两天。”面对这样的情况,李女士很无奈。
医生:可能是流感病毒耐药性增强
  针对李女士儿子的情况,某大型医院呼吸内科刘医生认为,可能是因为李女士儿子体内的流感病毒耐药性不断增强导致的。“因为每次输液都会对流感病毒形成刺激,而流感病毒就在这种不断刺激下,产生耐药性,所以必须增大输液量才能控制。”
  得知泸州市卫计委出台相关文件,刘医生说:“对广大患者来说是好事,很多时候可以避免人体产生抗药性,甚至可能从某种程度上减少患者的治疗费用。”刘医生指出,国家很早就在限制抗菌药物的应用,近年来很多医疗机构也在不断改进。部门监管加强督导检查规 范 抗 菌 药 物临床应用
  为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县区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力度,采取行政检查与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专家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日常检查和集中督导。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并适时通报。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杨建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