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人民医院用痕迹化管理强法治
严格管理来自严明制度,严明制度促进完善管理。青白江区人民医院将三严三实作风建设落实到痕迹化管理中,坚持依法治院四原则:制度依法,有法可循;流程守法,有法可行;资料示法,有法可考;备查合法,有法可督。厉行“为职一时,终身追责”。
一、事前找依据,制度留痕
制度依法,有法可循。在合法的绿道上铺设制度管理的路径。今年医院修订完善了《医院工作制度职责(2015版)》,共修订和新增工作制度695项,岗位职责311项,其中:行政管理制度250项,职责124项;医疗管理制度445项,职责187项。实现有工作就有制度,有岗位就有职责,让人、财、物、事的管理在合法的原点启动。
二、事中按程序,操作留痕
流程守法,有法可行。在合法的绿道上铺设流程管理的行径。2014年至今,全院各职能部门、临床、医技科室均制定完善工作流程,其中仅物资、设备管理、申报、论证、比选、采购等就17余项,让人、财、物、事的操作在合法的绿道行进。
三、事后留证据,资料留痕
资料示法,有法可考。在合法的绿道上立存行轨迹的划痕。建立文件、通知、登统、交接、记录、量表等纸质、电子文档资料,让各项措施或行动显示行进过程的痕迹。
四、全程受监督,过程留痕
备检受查,有法可督。在接受检查、考核、监督时经得起合法的量痕评价,度量终身追责的依据。(田 军 杨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