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孜州局对两家餐饮单位添加罂粟壳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并移送公安机关。
执法人员和检验检验人员在康定沿河西路、海螺沟管理局景区两家餐饮店的火锅底料中检出那可丁、罂粟碱、可待因、吗啡等有毒非食用物质。
经检验,检测结果不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的规定。两家餐饮单位的行为涉嫌触犯了《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甘孜州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甘孜州局将两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目前,公安机关对此案进行了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