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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5%以上社区医院将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点击数:2644│更新时间:2012-09-13 10:16:44│【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启动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国将在社区和基层医疗机构大力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中医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并将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据介绍,目前,75.6%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6.5%的乡镇卫生院、51.6%的社区卫生服务站、57.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人民群众看中医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得到初步改善。但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不健全、基础设施条件差,人才严重匮乏、素质不高,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仍然突出。

    卫生部、人社部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部署了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九项具体任务和五项保障措施。《意见》明确提出, 到2015年,力争使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中也将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未来几年,我国将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将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引导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制定省级新农合报销目录时,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目录。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在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中,完善差别支付政策,将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小病到基层就诊。

    人保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目前,在基本药品目录中,中成药和民族药占到总数的47%,除了一些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价格昂贵的、动物或动物脏器、干水果等,中药饮片都纳入报销范围,凡是符合规定的治疗性中医诊疗技术都允许纳入报销。在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方面符合条件、设有中医科的医院都纳入定点范围,获得定点资格的中医医疗机构,不受选择数量的限制。今后,将加大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和基层纳入定点范围,坚持选择中医医院不受限制的做法。(来源: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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