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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医院因重复收取患者服务费被立案调查

点击数:736│更新时间:2015-12-23 08:53:41│【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中新网成都12月22日电 (记者 刘忠俊)四川省工商局22日通报称,自贡市一家医院因在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经营活动中,未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取相关服务费用被消费者举报,工商部门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通报称,自贡市工商局高新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经营活动中,未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在收取了建立一个静脉输液通道服务费用3元的基础上,又在增加组别液体费用中再次加收2.5元的静脉输液通道费用。执法人员初步调查,举报属实,该项收费已构成重复收费行为,涉嫌违反《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目前,立案调查工作还在进行中。
  据介绍,在2014年的“红盾春雷行动”中,自贡市工商部门专门就医疗服务行业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立案查处医院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案件19件,案值110万元。
  四川省工商局竞争执法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医疗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主要体现在少用多计,滥收费用;肢解材料,重复收费;收取未提供服务费用;强制搭售生活用品等方面。“近年来,南充、巴中、自贡、泸州等地查处了多起医疗机构乱收费案件。”该负责人称,其中巴中市工商局还联合相关部门集中行政约谈了当地22家医疗机构负责人,要求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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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遇到医院乱收费行为,可拒绝付款,或者支付费用后要求其开具相关凭证,之后拨打12358或12315向物价监督部门、工商部门及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执法部门将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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