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九不准”和杜绝行业“潜规则”30条,有效规范购销行为,2016年3月31日下午,青白江区人民医院召开廉洁购销集中约谈会。医院常务副院长张瑞林,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凤,业务副院长陈涛,院长助理田军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和120余家医药、耗材等物资供应商代表参会。会议由纪检监察室主任何静主持。
会上,各物资部门负责人就廉洁供货、物资质量和票据的及时性等相关方面提出要求,药剂科主任邱和声对《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办法》、《抗菌药物限量采购暂行规定》、《药品召回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等10余项规章制度及流程进行培训。张瑞林副院长代表院班子成员与医药产品供销商代表签订廉洁购销合同和廉洁承诺书,医用耗材供应商代表就廉洁经营做了公开承诺。陈涛副院长对药品采购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药品采购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大家监督;二是做好药品采购及应急配送,确保医疗安全;三是出现不能正常供货,及时配合医院进行相关事宜的处理;四是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杜绝药品购销领域不正之风。
最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凤代表医院从党风廉政建设的角度,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是以案为鉴,提高认识。通过通报几起近几年发生的行贿、受贿及收受回扣案件,提醒医务人员要严格遵纪守法,要求供应商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相互监督,共同落实“九不准”、“三十条”。要求工作人员不得“吃、拿、卡、要”,供货企业避免开展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共同落实好相关要求。三是加强防范,有序开展市场竞争。一切经营活动要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廉洁购销合同,保证采购工作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