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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一级不再接种疫苗 由乡镇社区卫生机构负责

点击数:1081│更新时间:2016-04-26 08:40:41│【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石小宏)4月25日是第30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依法预防接种、享受健康生活。据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为进一步确保疫苗接种的安全性,今后我省村一级医疗机构将不再负责接种,交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中心负责。

四川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9%以上

    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我省疫苗接种率持续保持在高水平,2011-2015年,全省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9%以上,第二类疫苗接种剂次2015年较2011年增长了35.5%。

23年无脊灰,12年无白喉病例

     据了解,高接种率使我省疫苗针对传染病报告发病率逐年下降,5年时间,全省15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年均下降7.4%,疫苗针对疾病控制在历史最低水平。连续23年维持无脊灰状态,连续12年无白喉病例报告,乙肝、结核已分别连续9年、8年下降,10种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狂犬病报告死亡病例从2010年的84例下降至2015年的36例。仅“十二五”期间,10种常见的疫苗针对传染病累计减少81681例,共节省直接医疗费用支出12亿余元。

第二类疫苗 省级挂网 县级采购

     为加强疫苗接种的安全性,今年3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发布了《四川省第二类疫苗挂网阳光采购管理实施方案》,并将实行省级集中挂网、县级疾控机构集中采购、政府服务监管的第二类疫苗采购模式。全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预防接种单位必须全部上网采购第二类疫苗,不得网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第二类疫苗。

省疾控谈价格,县疾控采购直供接种单位

      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采购第二类疫苗,改为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价格谈判,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辖区内接种单位,接种单位不得直接向疫苗生产企业购买第二类疫苗。同时,将预防接种作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的重点,通过日常监管、抽查、专项检查方式,组织开展对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购进、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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