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核实医院物资部门是否严格执行物资领用制度,做到及时入出库,2016年6月23日至27日,青白江区人民医院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凤带队,纪检监察室、审计科对医院各物资部门库房物资存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涉及部门包括设备科、后保部、信息科、药剂科。
督查发现,各物资部门库房物资基本账物相符,仅有极少部分物资由于未及时入出库,在手工帐本进行了登记。纪检监察室提出整改意见后,相关物资部门及时进行了整改。
最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凤对物资存储提出要求:一是及时入出库,做到帐物相符,防止积压浪费、霉烂、损坏、变质;二是按照6S管理,对库房物资应进行分类、定位、分区、立牌管理,各种物品摆放有序、整齐规范,便于清点、查找、发放;三是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及领用制度,并做好仓库防火、防爆、防盗工作;四是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求与使用情况,做到计划供应,满足临床需要。(何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