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救助、新农合药品零加价、12种大病纳入救助、二次补偿等工作的展开,这些都是让我们新农合参合人员受益面、受益水平得到提高,让大家的利益得到保障,感谢党的好政策。”四川积极推行新农合惠农政策,让参合人员明明白白受益,有病能够及时得到治疗,缓解经济压力。
据介绍,四川参合人数2003年新农合启动时为146.33万人,2012年达到了6226.04万人;参合率2003年试点市县仅69.65%,2012年该省所有涉农市县达98.67%;筹资标准2003年每人每年30元,2012年每人每年290元;住院实际补偿比从2003年的20.6%提高到2011年的52.30%。
2003年至2011年底,四川全省共筹集资金396.20亿元,累计为2.46亿人次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用339.34亿元。
参合率逐年上升居西部前列
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启动,四川省在都江堰市等5个市县率先试点,凡参合农民在看病就诊时可得到补偿。
也就从那年起,四川把这一“群众得实惠、政府得口碑、卫生得发展”的政策,纳入对市(州)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通过各种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认可度,而参合的村民看病后得到政府补偿,也让大家感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参合积极性高涨。
2008年,该省的新农合在涉农地区实现了全覆盖,参合率逐年上升,近三年,新农合参合率更是稳定在95%以上,2010年为96.18%,2011年为97.88%,今年上半年达到98.67%,居西部前列。
在2012年初,四川再次调整了统筹补偿方案,规定参合群众在乡级、县级、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县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不低于85%、80%、70%、60%和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万元,报销比例较2011年平均提高约10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了5万元,较国家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标准提高了4万元。
肺癌等12种疾病纳入新农合
针对农村中一场大病就可能拖垮一个家庭的现实,从2010年起,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对儿童先心病和白血病提高了补偿比例,随后又将妇女“两癌”、重型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等重大疾病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
今年又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种重大疾病纳入新农合,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疾病范围,新农合基金按费用总额的70%给予补偿报销,截至2012年3月,先后有6039人次得到5621.08万元的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
同时,强化新农合基金有效监管,确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做好新农合和农村卫生工作。各地也对大额费用患者还通过采取“二次补偿”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参合群众受益水平,其中雅安市对重大医药费用参合患者采取“分段补偿”措施,不仅提高了参合群众受益水平,也确保了政策的连续性和公平性。
既要提高补偿比例,让参合农民从中受益,也要采取措施便民利民,让群众更满意。为此卫生部门推进新农合制度与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建设。2009年研发完成“民政医疗救助管理子系统”并在全省推广,实现了医疗救助补助与新农合补偿在定点医疗机构同一窗口的同步结算、无缝衔接。
据介绍,针对四川外出打工人员较多的情况,2007年以来,该省先后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医院、朝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和广东省东莞市厚街医院、塘厦人民医院为四川省新农合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仅能够享受户籍地群众的优惠政策,在住院费用报销时也可按四川省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政策给予补偿。
推行支付方式改革即时结报
今年,四川新农合推行支付方式改革成为了重点,在保障基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实行总额预付、按病种、按床日等支付方式,由后付制转向预付制,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在开展门诊统筹总额预算、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适合统筹地区不同层次医疗机构、不同类型服务及覆盖全病种的支付方式。全面推开尿毒症等6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等12种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和求助试点范围,确保参合群众实际个人自付比例不高于30%,并采取按年度定额或相应比例给予补偿报销,提高参合群众受益水平。
下一步,四川省将继续扩大包括慢性病在内的重大疾病门诊报销种数和报销比率,增加可报销的诊疗项目和药品种类。全面推行支付方式改革,确定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不同类型服务的支付方式,用总额预付、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按人头等支付方式代替按项目付费。通过建立居民健康卡等形式,全面实行统筹地区内即时结报,加快省内异地即时结报。
(作者: 编辑:康康 来源:西南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