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为提高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举办了药品与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培训会。特邀请区食药监局医疗器械股股长赵仕洪同志来院讲解《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全院60余人接受了培训。
培训会上,区食药监局医疗器械股赵仕洪股长结合相关案例,从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使用、维护、转让等方面对《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区人民医院副院长熊殿辉同志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到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切实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领域的监管,确保用药、用械安全有效。(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