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合农民在报账窗口领取补偿款
新农合住院按床日付费试点工作的实施旨在合理补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成本的前提下,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提升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态度;在既定的筹资标准下,进一步提高参合病人的医疗费用补偿待遇,减轻农民的就医负担;在确保基金的安全下,放大基金的使用效率。长宁县卫生局确定了长宁镇中心卫生院、梅硐中心卫生院、古河中心卫生院、龙头镇卫生院及开佛乡卫生院为首批按床日付费试点医院。
目前,该县各试点医院均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新农合综合支付方式改革管理领导小组和质量控制专家小组,协调本单位门诊统筹总额控制、按病种、按床日付费制度的顺利实施,保证医疗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基金安全。县卫生局、合管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试点医院执行改革政策情况进行督查,以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为目标,全力推进全县医改工作整体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