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好18年的股骨坏死,个人仅花170元;14万余元住院费用,自己仅掏1200余元
医疗扶贫带来新希望
破烂土坯房、坑洼的院坝,墙角一条枯瘦的土狗。对于乐至县石湍镇长堰沟村5组的村民龙元品来说,过去18年,父母外出干活时,院坝和土狗几乎是他全部的活动范围和唯一的陪伴。
1999年,19岁的龙元品不慎摔伤造成股骨头坏死,贫寒的家庭无力医治,“有钱就医几天,没钱又拖着,起初几年还勉强能走,后面就只能拄拐杖,最后几乎就瘫卧在床了。”回忆过往,龙元品唏嘘不已,责怪自己成了父母的累赘。为了分担家中重担,他时常用竹篾条编织簸箕让父母赶集时卖了换点钱。
“以前咨询过,动手术换骨头需要十几万。”面对这样的“天文数字”,龙元品一家无计可施。直到2016年10月,生活迎来了新希望,村上干部说,龙元品是低保户,属于医疗扶贫的救治救助对象,看病就医,自己花不了多少钱。
出院结算时,入院交的1000元押金退还了800多元,这让他们始料未及。一家人拿着结算清单确认了无数遍: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总金额为37826.25元,医院减免1769.76元,基保报销21460.15元,大病赔付5290.56元,倾斜支付7527.04元,特殊医保(扶贫医保)报销1429.39元,民政救助178.68元……一连串减免报销之后,龙元品的换骨手术仅需自付170.67元。承担这笔费用对于龙家来说毫不费力。
“用了十几年的拐杖都用不上了,现在房前屋后都可以去了。”尚在恢复期的龙元品虽还不能活动自如,但活动范围大大增加。逐渐好转的身体让一家人重拾生活希望。有了健康的身体,脱贫不再遥不可期,一家人还盼着龙元品愈后能娶妻生子。
生病再不怕拖累全家
雁江区保和镇代家沟村11组的邱慧菊,因患多种心脏病,让原本宽裕的家庭陷入困境。
“走两步就喘气,但拿不出那么多钱动手术,只能一直拖着。”邱慧菊一家四世同堂,可劳动力就指望着儿子和老公两人,她自顾不暇,老人小孩更照看不了,只有耽搁儿媳在家照顾老小。勉强过活的收入还要紧巴地挤出钱来还前些年修葺房屋的欠账,十几万的手术费如巨石般横亘在一家人面前。
贫困人口医疗救治救助政策如及时雨解决了他们一家的困难,邱慧菊于
出院前,邱慧菊的丈夫任代全打听到治疗费用共计14万多元,心里盘算就算有医疗扶贫政策,怎么也得准备好几万才够。于是任代全便向亲朋好友四处借,东家两千、西家三千的凑够四万块。“这么大的手术,几万块不足为怪。”然而邱慧菊一家做梦也想不到,所有治疗费用最后只缴了1267.73元,出院后第一件事就是将借来的钱一一还回去。
现在,邱慧菊照顾孙儿、打理家务已经不成问题。据该院胸心外科主治医生武亮介绍,为邱慧菊安装心脏起搏器后,她的身体状况还将进一步好转。
据统计,2017年1-2月,全市贫困人口就诊29073人次,贫困人口住院就医总费用3475.42万元,其中自付44.93万,个人支付比例为1.29%。
梯次保障政策为贫困人口健康护航
龙元品花费37826.25元,实缴170.67元;邱慧菊花费148929.37元,实缴1267.73元。
这些数据彰显的是资阳市委、市政府破解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的担当和为民服务情怀。为全市16.89万名贫困人口的健康兜底,让他们挣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泥淖。
记者了解到,为贫困人口健康护航的医疗扶贫政策为“一减免四保险一救助四基金”八个梯次保障政策,实现保障对象医疗费用“微支付”或“零支付”。前五个步骤主要承担国家政策目录内的费用:一是医疗机构减免,保障对象到挂钩医疗机构“先诊疗后结算”,一律按医疗总费用(不含药品费用和生活费)的5%进行减免。二是基本医疗保险起付金减半,支付比例提高5%。三是大病医疗保险起付金减半,由8000元减为4000元;赔付比例提高10%,不设封顶线。四是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比例提高10%。五是基本医疗保险倾斜支付全额承担经前面四步减免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费用。
而资阳市在医疗扶贫方面的创新之举在于引入商业保险,通过政府和市场的调控,为贫困人口分担了自费部分的大头。第六步就是补充医疗保险赔付,即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每名保障对象200元/年标准购买贫困人口特殊补充医疗保险,用于报销目录外临床必须费用的80%,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第七步是民政医疗救助,对剩余的临床必须费用的50%给予民政救助。第八步是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医疗爱心基金、卫生扶贫补助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四个基金“兜底”,确保特别困难的保障对象实现“零支付”。
八张网是扶贫、财政、卫生计生、民政、人社以及商业保险公司等组团编织,遵循合理责任分担、风险科学防控、多层次可持续的梯次保障路径,不同主体承担保障责任,既分担了各基金和资金的风险,又形成合力,使国家政策发挥到最大作用,让群众得到最大实惠,为贫困人口的健康“兜底”,让贫困人口不因穷而耽搁病情。
记者对话部门
1、在医疗扶贫中,财政补贴部分有哪些?
人社部门:市、县两级财政等每年为每名保障对象购买150元基本医疗保险(第四档次)以及200元的贫困人口救治救助补充医疗保险。
2、医疗扶贫报销后实现“微支付”“零支付”,如何避免部分贫困人口借机将医疗机构当作养老院?
卫计部门:建立分级诊疗和转诊制度,制定了医疗机构监管办法,所有贫困群众就医除危重症外必须由基层医疗机构首诊,逐级转诊。并规范诊疗行为,严禁医疗机构产生不合规医药费用,产生的不合规医药费用全部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确保贫困人员得到合理、合规治疗。
3、如何精准确定保障对象,实现“救穷救困,应救必救”,让真正的贫困人口得到救治?
扶贫部门:全市医疗救治救助保障对象实行月动态管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关于做好农村最低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规定,县级民政、扶贫等部门和残联要密切配合,加强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在对象认定上的衔接,特别是因大病、特病等造成贫困的,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符合扶贫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由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及时导入医保系统予以救助。
4、梯次保障政策看起来报销步骤较多,如何简化流程?
医保部门、卫计系统:利用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作为识别卡,扶贫、民政与医保联网,建立保障对象就医“一卡通”,设立市、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医疗服务”,保障对象只需在出院窗口就一次走完整个报账流程。
5、200元的保费需要承担保障对象目录外80%的花费,保险公司是否经过风险核算?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阳分公司:合同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