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实施方案》和《四川省脱贫攻坚医疗卫生保障实施方案》,要求对患重大疾病县域内确实无法解决并依规转诊至省、市级医疗机构治疗的贫困患者住院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各类补充保险、商业保险及医疗救助等渠道报销后的个人支付部分,由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减免40%。对此,内江市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由机关党委书记李秋生牵头落实该项工作,同时指定市计生协会按照群团工作方式搞好上下对接,协调开展医药系统等社会捐赠活动,全面推进项目救助工作有效落实。
为了使项目救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市卫生计生委专门制定了《内江市医疗爱心救助项目文本》,从操作层面对整个项目救助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县(区)卫生计生局主要负责对目标人群的统计核实、宣传告知、申报把关等工作;市、县两级医疗机构主要负责提供目标人群住院、转诊的基础信息;市计生协会主要负责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终审、汇总统计、救助金的申请、资料归档及项目综合管理;规财科主要负责将救助金直接汇入救助对象个人账户;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主要负责需要通过基层单位配合做好的具体工作落实。按照统计核实、宣传告知、个人申报、初审把关、终审核定、上报核准、直接兑付等工作流程,确保了整个项目救助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2016年以来,全市共争取到省医药爱心扶贫基金92.67万元,直接救助对象达到了247人次,人均受益5650元,最多的达到了3.8万元,大大减轻了贫困人口家庭负担,被老百姓誉为“雪中送炭”的温暖工程,为完成扶贫攻坚任务作出了新的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