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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妇保院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  

点击数:609│更新时间:2017-04-19 09:10:17│【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4月17日下午,青白江区妇保院召开党课学习会议,逐章逐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和 精神。支部委员、副院长张映红同志主持会议,全体中层干部、党员、积极分子共计50余人参加。 
       《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后,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坚定决心。
      学习会上,党支部书记鲁诗勇同志要求全体党员要强化"三个意识",对《条例》进行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学习意识。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自觉主动抓学习、抓宣传、抓贯彻,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运用《条例》做好党的工作机关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增强核心意识。通过学习,全体党员要自觉接受党委的全面监督,不断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党中央的绝对忠诚,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作出表率。三是增强执行意识。全体党员要从坚定不移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机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执行,修身立本,推动《条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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