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根据《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和泸州市纳溪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泸州市纳溪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17年3月20日起对纳溪区卫计局党委开展为期1个月的巡察。
纳溪区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反映区卫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和执行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问题,特别是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规用人、拉帮结派、公款旅游、公款吃喝、侵吞挪用、克扣强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及为民服务冷硬横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在对局机关进行查阅党建资料、财务账务、工程建设资料、谈话和群众预约谈话后,第三巡察组下沉巡察触角,将巡察范围延伸覆盖全区医疗卫生基层单位。每到一处,巡察组召开座谈话,宣传党的巡察政策,层层传导压力。同时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针对卫生计生基层实际,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重点了解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
截至目前,纳溪区委第三巡察组已经延伸巡察了4个区级医疗卫生单位、9个镇卫生院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