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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卫生局

点击数:14776│更新时间:2012-11-23 15:35:20│【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基妇科、计划财务科、人事科、医政科、卫生执法监督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审计科
地址:自贡市华园街66号
负责人:肖光俊  局长、党组(委)书记
丁中印  副局长、党组成员
邓昭红  副局长、党组成员
陈张铭  副局长、党组成员
肖永钢  党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金道德  纪委书记、党组成员
值班电话:813-5508000
传真:813-5508008
投诉:


(一)贯彻执行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卫生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全市卫生行业管理。
(二)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市疾病防治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三)指导全市初级卫生保健、妇幼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工作;统筹协调全市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
(四)负责食品、职业、环境、放射、社会公共等卫生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医疗、疾病控制、预防保健机构及从业人员和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组织、协调、处置重大疫情、病情等突发性事件,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负责重点疾病的监测及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公民开展无偿献血,对血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八)制定全市医疗科研规划、计划,组织医药卫生科技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指导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
(九)制定全市卫生人才和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完善全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十)制定全市妇幼保健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技术规范,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努力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十二)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实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三)负责有关卫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四)负责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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