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元市政府办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要求,到2017年底,完成市、县(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并与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完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居民健康卡用卡环境改造,普及金融IC卡加载居民健康应用,基本实现城乡居民拥有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和功能完备的居民健康卡,逐步实现就诊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安全管理机制。
到2020年,建成广元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与基础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医疗、医药、医保和健康各相关领域数据融合应用。 (杨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