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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部分地区试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仅限费用统筹

点击数:2068│更新时间:2012-12-24 08:33:12│【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我省尚未被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省市,在国家具体政策出台前,目前针对‘养老金双轨制’的合并统一处于无办法可依的阶段。”20日,就国家人社部表态“养老金双轨制将合并统一”一事,我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回应。

据悉,我省部分地区已开展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工作中,试点仅限于养老金的费用统筹,方便在机关事业单位发放养老金时“统筹调剂”,但不涉及待遇计发办法的改革。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政策制定,“事权”在国家层面,在国家出台相应政策及具体实施办法前,我省尚未启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工作。此外,尽管在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但四川并未被纳入试点省市,因此针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我省也尚未启动。

不过,我省部分地区已自行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工作,但试点内容仅限于养老保险的费用统筹,举个例子来说,有A、B两个事业单位,其中A单位养老负担轻,B单位养老负担重,那么试点地区会将两家单位的养老金统一收齐,再统筹分配,但上述试点并不涉及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改革。

此外,该负责人介绍,我省已实现企业员工养老金的省级统筹,即全省的企业员工养老金以省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缴费。目前全省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部做到足额发放,截至2011年底,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近1500万人。(华西都市报记者 罗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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