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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医院改革再添新措 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点击数:2021│更新时间:2012-12-28 08:20:42│【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新都区医院改革再添新措 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督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摘自十八大报告

  新都区在区二医院开展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革试点工作中,以“注重民生、突出公益”为基本取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外放权力、内增活力”为着力点,总体目标是建立“三大机制”,完成“两项任务”,实现“一个目标”。 即着力通过建立以法人治理为中心的事业单位核心管理机制;以财政补偿、编制创新、岗位设置、用人自主、监督评议为重点的外部保障机制;以运行管理、绩效考核、收入分配为重点的内部管理机制,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和取消“以药补医”两项试点任务,最终构建起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外部保障制度健全的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运行机制,提升医院技术服务水平,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新都区委、区政府

  “医院的考核以医疗质量、劳务价值、患者满意度为主导,更加突出了公益性质。”

  新都区医管办主任黄礼鐏

  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我们患者伤脑筋的问题,区政府在区二医院实行的基本药物“零加价”制度为我们患者切切实实地带来了实惠。取消“以药补医”是直接减少患者医疗负担的重要举措。

  糖尿病患者丁国晖

  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这是最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方式,这种制度让员工的积极性高涨。

  新都区二医院新进的医生雷泽飞

  政府及政府部门与医院之间责权利边界不清、“行政化”色彩浓厚,政府补偿机制对医院提升水平激励不足,医院经营管理目标体系不清晰、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公立医院体制机制存在的这些问题,成为医疗改革急需破解的“顽疾”。

  自今年8月起,以“构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取消”以药补医“”的医疗改革在新都区二医院悄然启动,通过建立“三大机制”、完成“两项任务”、实现“一个目标”的改革路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并受到上级的高度肯定,省卫生厅评价新都“公立医院改革触及关键点,较好实现公益性和积极性有机统一”, 省委编办评价“新都区二医院的试点工作方向明确,措施得当,务实有效,应予以加强关注、研究、总结。”目前,中央编办已拟推荐新都区二医院作为全国34家试点单位之一。

  建立法人治理框架

  政府部门放权 事业单位自主管理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改革,本质是管理体制的改革,难点是权力结构的重组。”新都区副区长冯静说。

  在医疗机构“管办分离”的基础上,新都在区二医院构建起以理事会为核心的理事会、管理层和监事会法人治理组织框架,三者相对独立地履行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责,并以医院《章程》为制度载体,明确规定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的职责及运行规则,在发展定位、业务拓展、内部管理等方面增强医院的自主权。

  “我们的事业单位改革就是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外放权力、内增活力“为着力点。”新都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钟建宏说,“法人治理组织框架的构筑,为政府部门权力的下放搭建了制度平台,确保了政府实质性下放权力,把原来一些属于职能部门的管理权力下放到医院,让其实现业务拓展和内部管理上的自主决策、自主发展。这样医院自然能脱胎换骨、增强活力。”

  理事会是医院的决策机构,由医院院长、业务副院长、职工代表、区医管办、卫生局、服务对象代表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共7名理事组成,负责对医院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管理层由医院院长、副院长组成,是理事会的管理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各项决策;监事会由区医管办财务人员、法律顾问、医院工会主席、医院党总支纪检委员和医院职工代表共5名监事组成,负责对医院实行民主监督。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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