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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在京举办

点击数:2492│更新时间:2012-07-16 17:15:43│【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第三期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在京举办
2012626日—29日,由中国农村卫生协会和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联合主办的第三期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在北京举办。来自陕西、湖南、湖北、河南、甘肃、广西、江苏、浙江、四川等九个省(自治区)的100多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参加了培训。
这次培训班,主要是面向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培训,参加的学员多是近年来荣获我会“全国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称号的院长,或是获省、市“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称号的院长。我们的目的是,经过评优表彰几年后,特别是在当前,为了更好地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改革,再次为“优秀院长”们创造一个学习提高的机会,学习相关的方针、政策,交流各地的改革经验。为了组织好本次培训,我会在前两次培训班的基础上对课程进行了精心设计,结合当前卫生改革的形势,特请卫生部农卫司张并立副处长为大家解读《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请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王禄生研究员讲授“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请知名律师、中国医院协会法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郑雪倩律师为大家讲授“医院危机防范的相关法律问题”。本次培训还从学员中选择了部分院长进行经验交流。
通过为期两天的培训,学员对政策的领会、乡镇卫生院公益性和综合性的基本性质的理解、农村基层医疗改革的意义、内容及对策的了解等方面有所收获。大家一致表示,本次培训课程紧凑,实用性强,有前瞻性,对今后工作有指导意义。    
 
(农卫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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