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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五个兜底”助力计生家庭脱贫

点击数:708│更新时间:2017-06-05 07:39:43│【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四川省荣县曾连续十多年被国家评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如何做好计生贫困家庭脱贫和安抚工作,荣县县委、县政府实施“五个兜底”,确保贫困计生家庭脱贫。 


      农村低保兜底一批困难家庭。今年一季度,全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已调整到3300元/年,和脱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今年1—5月共发放农村低保金2163.92万元,保障农村居民28411人,人均月补差150.77元(其中:低保兜底保障9344人次,支出保障金715.48万元)。
    医疗救助兜底一批患病家庭。进一步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水平,扩大救助范围,加大救助力度,全面实行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有效防控医疗致贫风险。1—5月,民政城乡医疗救助已发放救助金9224人次856.66万元(其中:重大疾病救助2159人次279.17万元),重点救助对象年度限额内医疗救助比例达70%。
     特困供养兜底一批困境人群。县进一步提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水平,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已调整到3600元/年,集中供养标准调整到5160元/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机构供养不低于1246元/人月,社会散居供养不低于748元/人月,让贫困群众获得更多实惠。今年1—5月已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785.46万元,保障对象5001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27.55万元,保障72人。
   临时救助兜底一批急难家庭。发挥临时救助保基本、救急难、托底线的兜底性作用,实现救助“无盲区”,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应救尽救。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对象,最高救助金额提高到1200元。今年1—5月共发放临时救助金101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115人。
      冬春救助兜底一批受灾群众。依据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及时发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420.37万元,精准救助14747户28879名受灾群众。
       今年1—5月,先后投入各类民生救助保障资金4354.96万元,救助保障46823人次,确保“兜得准、兜得住、兜得实”。(郑新炜 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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