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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药品招标:粤推药交所新模式

点击数:1474│更新时间:2013-05-23 07:24:27│【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我们正研究新规则,5月24日前肯定会将修改意见递交上去。相信不止我们,行业协会以及很多企业都会有一些意见。”5月20日,康恩贝政府事务总监朱跃萍表示。

  5月17日,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上放出了一份征求意见稿,广东计划改革目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模式,转为在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上在线交易。同时明确医院采购药品将采取网上采购方式,只上报品种和采购数量,由生产企业竞价完成交易。无敌小臭牛

  这一新政在形式上切断了药企和医疗机构的利益牵连,对医药行业既有格局构成冲击。5月20日,两市医药板块整体跌幅为1.54%,多个医药股跌幅在5%以上。广东是国内医药大省,药品销售额列全国前三,市场担心新的采购政策将影响药品在广东的销售。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新规则即便执行,也无法挤净药品中价格水分。因为其定价参照历史销售价格和其他省份平均价,这些都包括了各种中间环节费用。”多位医药界人士估计,尽管广东省规定5月24日为征求意见截止日,但这个规则可能不止征求一轮意见,因此不会很快实施。

  效仿“药交所”

  2009年以后,广东未开展过省级药品招标。1月15日,广东省副省长林少春在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表示,广东将改变由政府直接组织招商的模式,转而交由第三方交易平台来交易。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陈祝生当时介绍:“政府只进行价格限制……不管是哪家厂,只要符合我国药品生产工艺规定,都可以进来和医疗机构或地区联合体去谈。有点类似现在的股票市场,买方卖方双方出价。”

  第三方交易平台并非广东首创,2010年3月31日,重庆药品交易所成立,并在当年12月29日正式运营。目前重庆的公立医院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全部在交易所进行交易。

  以往政府集中采购中,各省组织的招标只确定药品的入围名单,生产同类药品的企业可能都得以入围,医院具体采购时在名单中挑选。这样就形成了药价中的灰色地带,价格越高的药品,医院所得15%销售加成越高。

  重庆药交所模式除了设立价格上限之外,医院和药企的采购行为完全在网上进行,药企报出挂牌价,医院议价后进行采购。重庆药交所设立之后,2011年药品销售价格较2010年降低28%以上。

  广东新规则与重庆药交所模式最大不同在于,广东是由医院提出药品需求后,申报到第三方平台上,然后再由企业根据医院的需求量进行竞价,价低者中标。事实上,广东招标模式更复杂。交易规则中明确,所有交易品种只区分专利、原研、单独定价、优质优价和GMP五个质量层次,医院或医院联合体上报药品需求量后,各企业针对所申报的量进行竞价,最低价的中标。同时,配送企业必须直接从生产企业购货和结算,以及开具发票。

  广东省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由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药监局所属的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联合组建,此前在广东多地开展药品福利管理的海虹控股并未参与。海虹控股证券事务部人士仅表示“密切关注动向”。南方所内部消息称:“可能仿效重庆药交所,采取收会员费的形式获得收益。”

  新规漏洞

  “如果全面执行新规,国内很多企业都会受影响,同时低价药物会被管死。”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很多企业想先私下接触一下广东方面,谈谈想法。所以现在业内还保持平静。”朱跃萍也认为:“影响是颠覆性的。”

  不过,业内已经看出了广东新规则中可操作的“空间”。

  入市价的确定被认为是最大的“漏洞”。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入市价的依据是全国各省平均中标价和广东2009年招标价。但上述人士表示:“各省中标价中本身就包含了很大的水分,对于初进广东市场的,企业也没有动力去降低价格投标。这使得招标基础存在问题。”

  其次,规定配送企业必须直接从企业开票也被认为不现实。“代理商可操作的手段很多,开个企业发票也不是难事。”另外,非医保品种议价也很难实现。重庆药交所力主的“医院议价”实际并未贯彻执行,“医院议价压低的是自己的利益,逻辑上没有医院会这么做。”

  上述医药界人士认为,一旦新规实施,规则中专利、原研、单独定价、优质优价和GMP五个质量层次里,最后两层几乎会被淘汰:“只要有外资品种和单独定价品种,医院会尽量选这些,因为这些药竞价空间小。GMP层级药存在中标却断供的风险,医院的利益也不好实现。”

  5月17日,广东省基药采购方案同期公布,其中明确了基药将不分质量层次,即外资原研等单独定价的基本药物不在采购之列。这一提法与5月14日江西省公布的基药方案一致。外资企业除非自降身价,否则将无法参与到基药游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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