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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意见 严禁为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点击数:13191│更新时间:2018-06-15 10:21:15│【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信用
  健全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和行业退出“黑名单”制度

  薪酬
  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评定、个人薪酬等挂钩

  服务
  建立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制度

  医疗机构应如何适应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我省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安全有效、方便可负担的医疗服务;强化职业操守、规范薪酬制度,医疗机构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强化职业操守建医疗机构和执业人员信用体系

  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是根本。《意见》要求,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配套合理的医保支付政策。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针对医务人员的职业操守,《意见》要求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装备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医疗机构、执业人员依法执业信用体系,健全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和行业退出“黑名单”制度。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乱收费、不良执业等行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严格追责。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主动公开医疗质量安全、服务收费价格、医疗相关费用、财务运行状况和综合绩效考核等信息,二级以上医院每年向社会公布不少于1次。

  规范薪酬制度医务人员薪酬不与业务收入挂钩

  《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内部公示等制度,推进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建立不良事件预警机制,推进医疗质量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警医联动和突发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机制,依法处置涉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医疗机构要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自主用人机制,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体现岗位差异,兼顾学科平衡,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严禁为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评定、个人薪酬等挂钩。

  改善就医体验建立6项制度推广12方面服务

  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公立医院重任在肩。《意见》要求,优化就医布局流程,全面推进预约诊疗,大力开展就医引导、诊间结算、远程医疗等惠民便民服务。

  不久前,省卫生计生委启动全面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助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此次行动计划中,分级诊疗仍是今年的重点。大型医院将持续推进“控量提质”,合理确定医师每日工作负荷,鼓励医师多机构执业,坚决将普通门诊、便民门诊,尤其是慢性病门诊下沉到社区、转移到网络。推进医联体建设,全面实施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和下沉。行动计划明确,将建立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医德医风考评等6项医院工作制度,推广多学科诊疗、急诊急救、日间服务、连续医疗服务等12方面医疗服务,切实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 (四川日报   石小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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