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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卫生局

点击数:14802│更新时间:2013-09-03 09:07:07│【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负责人:杨兆华[局长]
电 话:(0838)2902003

  德阳市卫生局始建立于1983年9月,主要负责卫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制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计划及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实行全市卫生行业管理。现有正式职工31人,设办公室、政工科、医政科、中医科、疾控科、计财科、基妇科、农合科、行政审批科、信访办共10个业务科室。

职 责:

  一、贯彻执行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实行全市卫生行业管理。

  二、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市疾病防治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三、指导全市初级卫生保健、妇幼卫生、农村卫生、守区卫生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

  四、监督管理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社会公共等卫生;制定食品、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

  五、负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和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处置重大疫情、病情等突发情事件,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负责重点疾病的检测及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

  七、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的质量;组织公民开展无偿献血。

  八、拟定全市医疗卫生科研规划、计划、指导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

  九、拟定全市卫生人才和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全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十、制定全市妇幼保健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技术规范,监督母婴保健法律、法规及专项技术的贯彻实施。

  十一、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努力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十二、负责有关卫生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和卫生援外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德阳市庐山南路二段299号 

 网址: http://www.dyw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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