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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卫生局在全系统开展贯彻执行“八项规定”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回头看活动

点击数:1173│更新时间:2014-02-24 09:18:00│【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全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平昌县卫生局从即日起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贯彻执行“八项规定”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回头看活动。活动分四个阶段,重点查改四个方面内容:
    学习传达。各单位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省市县及县卫生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情况,做到“四有”:有专题会议记录、主要领导有讲话材料、职工有学习笔记及心得体会。查有无学习传达的盲区、空白。
建章立制。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全面清理现行不一致的制度规范,建立完善本单位相关制度,做到有制发的规范文件、职工对制度内容知晓率达100%。查有无制度空白、空挡。
    贯彻执行。对照各项规定,查找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改落实措施和办法;“三公经费”尤其是“五费一金”(公务接待、会议、差旅、交通、办公费及专项资金)的支出符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的相关规定,做到整改落实有方案或办法,经费开支项目合规、要素真实详实、支出有据、票据规范、专款专用。查有无超项目、超范围、超标准支付行为。
    督查落实。针对群众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省市县及县卫生局相关文件规定问题的调查处理,特别是工作不在状态、服务态度差、“三公经费”乱使用及收受“红包”、吃回扣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被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做到有受理登记、有调查记录、有处理意见。查有无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典型。
    同时,县卫生局成立四个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从24日开始分片区进行拉网式督查,通过查单位账务、查有关记录、与职工座谈、找群众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的违纪违规行为,移交局纪委严查严办。确保全系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走样,以实际行动落实到正在开展的“转作风.惠民生”活动中,以良好的医德、精湛的医技,真心真情为民,让老百姓分享到更多健康红利。

(县卫生局 杨德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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