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起,我省再次下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和抗体检测项目价格。具体为:省管三级和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项目价格调整至60元/人次;“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5混1)”项目价格调整至20元/人次;“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10混1)”项目价格调整至15元/人次;“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新型冠状病毒”项目价格调整至20元/次。项目不区分检验方法。
点击数:6209│更新时间:2021-09-01 16:43:51│【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从9月1日起,我省再次下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和抗体检测项目价格。具体为:省管三级和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项目价格调整至60元/人次;“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5混1)”项目价格调整至20元/人次;“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10混1)”项目价格调整至15元/人次;“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新型冠状病毒”项目价格调整至20元/次。项目不区分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