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成都市计划生育协会在全市开展计生家庭保险项目试点。该项目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参保,由群众自愿与保险公司签订购买保险协议书,签订自愿委托财政所,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划转保险公司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费协议书。独生子女家庭发生意外伤害时,由保险公司赔付。
据介绍,“计生家庭综合保险”每份保费60元,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死亡、伤残、住院等进行赔付。独生子女家庭成员发生意外伤害,按死亡1万元、伤残分等级最高1万元的标准赔付;住院在社保按规定报销后余下部分(除自费药外),最高可报销80%,全家3人最高可赔付5000元。未发生意外伤害的,不退保费本金。(四川日报 记者 刘宇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