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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卫生局:依法治县“三三一” 促医患关系和谐

点击数:1360│更新时间:2014-10-09 09:27:46│【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平昌县卫生局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中,突出“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医患、建设人民满意卫生”主题,着力抓根本、建机制、强监管、促和谐,取得明显实效。
    一、开展“三医活动”正行风。结合贯彻执行国家卫计委“九不准”规定,以开展“修医德 强医能 铸医魂”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全系统内涵“强身健体”,办人民满意卫生。开展幸福观大讨论,增强为民健康服务意识;举办主题教育演讲赛,彰显医魂、释放“正能量”、引领行业新风尚;积极推进夺旗争星活动,在全系统形成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开办强能提质周末大讲堂,强化服务技能培训;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及重点岗位人员接受警示教育,打好“预防针”;着力根治诊疗行为中“收红包”、“吃回扣”等顽疾,对顶风违纪典型案件严查重处,形成高压。共查处违纪违规案件5起,处理相关责任人11人,行业作风明显好转。
   二、构建“三级体系”抓防范。针对医患纠纷形成的原因,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目标。2012年10月,县卫生局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和谐医患体系。县级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定、完善和组织领导,加强行业监管和人员培训,畅通投诉渠道和信息收集整理,协调相关部门对冲击医院、殴打医务人员行为打击和防范,指导乡村两级化解医患矛盾。乡镇管理中心:负责医疗卫生政策、知识的宣传,建立沟通平台,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搞好医患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村级服务站:以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抓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好可能出现的医患纠纷、医患矛盾的意见梳理、合理解释和上报工作,积极参与矛盾化解。为有效推进此项工作,制定出台了《平昌县医疗机构首诊首问责任制》、《平昌县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平昌县卫生人才基金管理办法》、《平昌县卫生系统财务内审办法》等配套制度。为强化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卫生惠民政策的落实和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医德医风等行业作风建设监督,面向社会公开聘请了“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媒体从业人员等非本系统义务监督员657名。近两年来,群众对卫生满意度大幅提升,医患纠纷逐年减少,全县无医患纠纷引发的刑事、治安及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建立“一个中心”促和谐。2013年11月,按照“机构落实、编制落实、人员落实、场地落实、经费落实、职责落实”的要求,会同县司法局建成县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并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出的化解医患纠纷“四诊”疗法,取得明显成效。三级“分诊”处方。通过三级和谐医患体系,引导当事人就近化解纠纷97件,占医患纠纷总数的96%,防止越级上访15件、群访4件;专家“会诊”把脉。中心建立法律、医学专家库,对受理案件随机抽取、组成专家小组分析、判定纠纷形成原因,有针对性进行快速调解。受理9起医疗纠纷,调解成功率达100%,返回率为零;联动“确诊”施治。专家小组对原因定性不清的疑难案件,及时引导医患双方委托第三方进行医疗事故或司法鉴定,根据结论组织依法调解。成功化解疑难医患纠纷4件,调解成功率达100%;公众“评诊”息诉。对难以鉴定的老难积案,由县医调中心牵头,借助三级和谐医患体系,采取“法、理、情”相济的方式进行“柔性”化解。成功调解2起长达多年积案,目前我县医患纠纷积案实现“清零”目标。 (杨德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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